新坡村林地流转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统*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
乙方(受让方:)统*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
见证方:统*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甲方拟定引进,建设林业、种苗生产培育基地,以带动辖区产业发展,实现村财和村民增收。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决定在高桥镇新坡村流转土地***亩,用于乙方林业、种苗生产培育等经营。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土地流转相关事项订立如下条款供协议期内双方遵守。
第*条流转标的物及流转方式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将不动产单元号/林地宗地号:共计宗林地,共计亩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让给乙方,出让期限共**年。
林地宗地流转信息表
不动产单元号/林地宗地号 |
|
地块名称(小地名) |
|
林班--大班--小班 |
|
面积(亩) |
|
流转方式:出租、转包、入股、其他 |
出租 |
起始日期 |
|
终止日期 |
|
(*)流转林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该地块为****年采伐迹地,流转林地上无任何附属建筑和资产存在。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林地交付乙方。
第*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流转林地的年租金按每亩元计算,每年应缴纳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元)。签订流转合同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后,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合法税务发票或****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及时将当年度流转土地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缴纳时间为每年**月**日前。
(*)甲方负责全面完成林地炼山后拨交乙方,费用参照乙方公司现行标准由乙方支付,炼山单价按每亩元计算,***亩林地炼山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元),乙方于完成林地拨交并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合法税务发票或****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前,向乙方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或****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
第*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增强合同执行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元),作为合同实施的有效保障。该款项可作为合同租赁期间最后*年的租金方式缴纳(不足或多余部分再核算支付或返还)。
第*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权流转价款。
(*)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甲方应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式样的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于流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受让方)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
区治安管理工作。
第*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
产品。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
依法按规定或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依法承担流转林地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地林业管理规定开发利用。
(*)流转林地用途原则上用于发展林业、种苗培育、造林之用,并向甲方报备经营开发方案。乙方经营应符合当地林业部门规定和要求,如若违反,所产生*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年内,该流转林地仍闲置未进行开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
第*条其他约定
(*)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林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本合同期限内,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流转林地内的林木及地上附着物、投资资产等有关补偿均归属于乙方。
(*)协议期内,如有出现乙方与村民发生纠纷争议,甲方负有协调义务;在对外协调、项目申报等经营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或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协议期内,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协议期内,乙方不能擅自改变土地林业、种苗生产培育经营用途,如需改变用途或转租时需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应根据前期双方洽谈达成的意见,负责协调乙方租赁经营期间道路拓宽、水源引用、电力架设等基础设施设备的保障,涉及村集体方面的无条件使用。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如需在林地内开展固定设施建设(包括:办公楼房、组培楼房、温室大棚),涉及的设施建设用地部分面积按照每亩年租金***元计算。
第*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将流转到期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限内已收取的林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合同期满后(包括延续合同期),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情形发生涉及产权变动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第*条违约责任
(*)任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的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林地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见证方执*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见证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是否具备 |
页数 |
备注 |
* |
出让方、受让方的证件复印件 |
|
|
|
* |
代办授权委托书和证件复印件 |
|
|
|
* |
流转林地*至范围附图 |
|
|
|
* |
流转林权的权属证明 |
|
|
|
* |
村民会议决议书及公示材料 |
|
|
|
* |
附属建筑及设施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共计份, 页 |